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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进行,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订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方式、结算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市场实际,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结算会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不设交易大厅和出市代表。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均通过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竞价,由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体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高效、透明、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肩负着建立和发展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艰巨任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稳健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打造一个健康规范、高效透明、积极创新、技术先进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为提高经济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加经济弹性以及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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